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我市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有力发挥中省项目资金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项目谋划质效,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提升项目资金执行效率,以项目高执行率、资金高拨付率,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出中省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最终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吴祥军同志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培训会。特邀专家就中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谋划,水、气、土、农环项目入库要点,申报流程;结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湖北省环资领域项目管理提升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等开展中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谋划等进行授课。各县市区分局分管项目的负责同志,具体从事水、气、土等项目谋划监管工作的同志;局项目办、水科、气科、土科、财务科、机关党委负责同志,项目专班具体工作人员接受培训。培训结束后,局项目办传达了全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问题整改工作视频培训会议精神,吴祥军同志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站位。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分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资金项目谋划、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当好工作落实第一抓手,把本地的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好、建设好、监管好。二是加强项目谋划。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和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统筹谋划项目,提高项目谋划数量和质量。三是加强项目监管。认真学习领会《湖北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管和问题整改暂行办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真正把监管责任落细落实。四是抓好问题整改。要责任上肩,将问题整改抓在手上认真研究,以钉钉子的精神组织做好辖区问题整改。坚持定期调度督办,直至所有问题整改完成。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短板弱项。结合部监督帮扶反馈意见、省市监督自查情况,我市在项目统筹谋划上还存在谋划数量不多,谋划质量不高,要素保障不到位。EOD项目谋划重视程度不足,项目落地不实、资金执行率不高、监管力度不强、问题整改不快等问题。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分局、局属相关科室要以资金为导、以项目立基、以落地为要、以执行为信,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生态效益,助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美丽荆门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