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会商研判,今年春节期间恰逢冷空气过境,存在区域污染传输,全市空气质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新春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值班值守。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做到领导在岗带班、工作人员在位值守、紧盯各类平台数据,管控人员适时巡查,保持工作力度,严防节日期间发生重污染天气,争优保良,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坚持每日会商,遇到污染天气时,加大会商频次,精准研判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三、强化污染源项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摸清本地本行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企业、工地等清单,加大建筑工地、渣土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等现场巡查管控力度;加强重点工业源和春节不停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杜绝违法超排、重污染天气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情况;加强机动车通行保障,优化路线布局,重点时段、重点交通枢纽强化疏导,减少拥堵和污染物排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四、强化禁鞭监管。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荆门中心城区禁鞭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函〔2023〕1 号)规定,统筹部署、合理安排,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重点部位烟花爆竹禁放巡查密度,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强化焚烧管控。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焚烧秸秆或烧荒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禁烧和管控,确保“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遏制秸秆违规露天焚烧或烧荒现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适时开展人影作业。加强天气监测和作业条件分析研判,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抢抓有利天气条件组织开展地面人工增雨作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荆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